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豫办发电〔2016〕63号),我校校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整改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就处级及以下干部办公用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校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14),处级及以下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为:正处18平方米/人,副处12平方米/人,处级以下9平方米/人,从严掌握标准,以调换为主,改造为辅,加快进行超标办公用房整改工作,一步整改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整改落实。
2.按时报送。校属各单位务必于12月26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提交书面报告、承诺书及其办公用房整改后的平面图报送党委办公室(行政楼205房间)。所有纸质材料均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dangban@ncwu.edu.cn。
3.严格督查。12月27日,党委办公室将联合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总务后勤处组成督查组赴各单位进行检查。
联系人:程霞 电话:0371-65790508
附 件:承诺书样式
××单位办公用房超标整改承诺书
××单位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本单位办公用房(见平面图)进行全面自查,现已整改到位。本人承诺如有超标或弄虚作假现象,本人愿意接受相关纪律处分。
承诺人:(姓名 职务)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