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扶贫办《关于全面开展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组通〔2015〕18号)、《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7〕35号)和《关于做好新一批省派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7〕36号)精神,我校2015年派驻鹿邑县夏庄行政村第一书记任期将至,现就做好新一轮驻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有培养潜力,原则上为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
2.一般为副处级以上干部;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期限
新任第一书记自2017年11月起入鹿邑县夏庄行政村工作,任职期限为2至3年。
三、工作职责
驻村第一书记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四项职责任务。注重从派驻村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四、报送要求
选派优秀干部驻村任第一书记工作,是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把好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和能力关,确保把符合条件要求、能力素质较高的优秀干部选拔推荐到村任第一书记,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选派。请报名人员认真填写省派第一书记报名表,报名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65790602。
省派第一书记报名表.doc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