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 来源:组织部 发布者:刘建厅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16日 )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转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将组织全体处级干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的范围

1.所有现职的正、副处级干部。

2.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正、副处级干部。

二、填报时间

2015116日开始,121日截止。

三、填报要求

1.请填报人员仔细阅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的填写说明,完整、客观、如实地填写相关内容,并签订承诺书。

2.今年的表格重新做了调整,请按照首次填报的要求填写,并填写有无变化。

3. 报告表中的内容截止日期为20141231日。

4.本表由报告人亲笔手工填写,填写不下时可以附页。要求字迹工整,易辨认,方便信息录入。

5.填写完毕后由本人将材料密封,并在信封封面上签名。

6.学校将个人填报的信息录入管理系统,上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省委组织部每年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并联合审判、检察、外交(外事)、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产管理)、人民银行、税务、工商、金融监管等14家有关职能部门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

因未填报信息或者填报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全责。

7.由于时间紧、要求高,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把报告工作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填报同志,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严肃对待,确保报告工作顺利完成。

 

联 系 人:刘建厅

联系电话:65790500

 

                                  党委组织部

                              2015115

更新日期: 201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