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4〕40号)精神,现将开展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豫发[2010]12号)要求,聚焦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豫创新创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突出“高精尖缺”导向,紧紧围绕国家和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重点企业、地方商业金融机构等现代服务业、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重点领域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创新主体、用人主体作用,对企业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的引进实行重点倾斜。
二、创新人才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百人计划”的创新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在我省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工作不少于6个月;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如已签订合同或已正式到岗的,其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3年1月1日之后),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际大型科研、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4、我省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申报时还应分别参考《引进人才工作细则》(豫组[2009]11号)所制定的引才标准。对能全职回国工作或优秀青年人才实行优先和倾斜。对个别需要破格引进的,须作特殊说明。
(二)申报材料
创新人才应根据申报的类别,分别逐项填写《河南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河南省重点学科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并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材料: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在海外的职务职称)复印件,主要成果证明(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科技奖励证书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申报表格见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2014/09/26/1411703424515.html
三、材料报送
因时间紧张,请各有关单位要抓紧部署申报工作,于10月17日前将书面推荐报告(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人选申报书一式5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及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一式1份(含电子文档)报送组织部干部科(行政楼311)。
联系电话:65790500
电子信箱: zzb@ncwu.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