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九批省管优秀专家的通知

( 来源:组织部 发布者:刘建厅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4日 )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荐第九批省优秀专家人选的通知》(豫组通〔2014〕3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人才。

    二、推荐名额

    我校向省教育厅推荐4名候选人。

    三、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社会,贡献社会,公众口碑好;学风严谨,崇尚真理,诚实守信,业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能人才一般应具有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5年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国家发明专利金奖前二位或二等奖首位人员;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前二位人员;获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实用社会科学奖(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首位人员,获得国家部委级政府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中原学者,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世界技能竞赛奖牌、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全国农村优秀人才和河南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等获得者。

    2、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中,取得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突破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对本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担任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总项目主持人(前二位),“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总项目第一主持人;在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实验室第一负责人、国家级重点学科第一学术带头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第一主持人。

    3、工程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解决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做出重要贡献;或在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教育领域,在推进教育改革和科技创新方面业绩突出;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得者;从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管理和教学,成绩突出,受到省部级以上政府表彰。

    5、其他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业内公认的特殊人才。

   四、申报材料

    1、《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表》(A3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一式6 份)、《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30份)、《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名册》(A4纸打印,一式1份)(含电子版,表样附后)。

    2、相关证明材料(A4纸,胶装,带目录):

    (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复印件;

    (3)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

   五、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2014年10月16日之前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并将有关业绩条件材料报组织部。

    (二)10月16―18日党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和评议,研究初步推荐人选。

    (三)党委研究确定人选并公示,公示后10月20日前将人选名单及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推荐,报省委组织部。

   六、相关要求

    纸质材料经基层党组织推荐盖章后报至党委组织部,电子文档发至组织部邮箱zzb@ncwu.edu.cn

    联 系 人:刘建厅

    联系电话:65790500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4年10月14日

    附件:1、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表.doc

          2、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登记表.doc

          3、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名册.doc

 

更新日期: 201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