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活动办、督导组、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定于3月4日上午8:30在花园校区行政楼第三会议室召开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推进会,请校活动办主任、副主任,校督导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按时参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