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0年1月,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
知》(中发[2010]3号),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通知》精神,
特别是要在已经开展的部分处级岗位竞争上岗工作中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
关规定:
(一)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化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隐私舞弊。
(九)不准要求或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校纪委 党委组织部
201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