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处级单位和处级干部2023年度考核办法》(华水党〔2023〕53号)(附件1)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工作要点》(华水党〔2023〕6号)(附件2)和《2023年度处级单位责任目标》(华水党〔2023〕20号)(附件3)要求,现就2023年处级单位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内容和办法
考核范围、考核内容和办法等严格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处级单位和处级干部2023年度考核办法》(华水党〔2023〕53号)实施。
二、考核程序和要求
(一)提交材料
请各处级单位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将处级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处级单位述职表(附件4)、处级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处级干部考核登记表(附件5)等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12月31日前报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教学、科研、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重大成就的处级单位,可申报突出贡献奖(申报表见附件6)。
(二)量化认定
请有关职能部门(业绩考评分工负责单位)于1月12日前按照业绩考评要求完成对教学、书院、科研单位的量化考核,将量化考核结果(百分制)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各考核工作组按时参加各处级单位内部述职及评议,并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处级单位责任目标要求,对管理服务部门年度工作总结中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和量化评分,对于责任目标中有、但被考核单位工作总结中未体现的内容,可向被考核单位负责人提出并充分了解情况后再打分(百分制),于1月12日前将管理服务部门业绩考评结果(打分表见附件7)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民主评议
1.各处级单位内部述职及评议
内部述职和评议须在2024年1月8日前完成,以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召开述职大会,进行处级单位和处级干部述职并接受群众评议。机关党委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处级单位和处级干部进行述职。
各处级单位须提前把本单位内部述职及评议时间报告考核工作组,以便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和考核工作组参加述职和评议,且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教职工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与对本单位和处级干部个人的年度考核工作。考评期间,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要提前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全校处级单位述职及评议
全校处级单位述职测评大会暂定2024年1月22日-26日择日进行,采取半数处级单位现场述职(名单见附件8)、半数处级单位书面述职(两年覆盖全部单位)的方式进行。
请全体处级单位1月16日17:00前将书面述职汇报材料(PDF格式文档,不得包含图片且字数不超过5000字)发送至zzb@ncwu.edu.cn,参加现场述职的处级单位还须将汇报PPT一并发送至邮箱,现场述职时长教学、书院单位限8分钟,科研单位、管理服务部门限6分钟。
为确保2023年度处级单位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处级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61171921
地点: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326室
附件1:华水党〔2023〕53号: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处级单位和处级干部2023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华水党〔2023〕6号:关于印发《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附件3:华水党〔2023〕20号:关于印发《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3年度处级单位责任目标》的通知.pdf
附件4:处级单位述职表.doc
附件5:处级干部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6:突出贡献奖申报表.docx
附件7:业绩考评打分表.xlsx
附件8:2023年度考核现场述职单位名单.docx
处级单位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