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选派年轻干部到江淮校区工作 助推干部历练成长实施办法(试行)》(华水党〔2024〕29号)相关规定,现将第二批年轻干部到江淮校区管委会和书院挂任相关职务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选派人数
1.现任中层副职不超过3人;
2.现职正科级干部不超过8人。
二、相关要求
1.年龄要求:现任中层副职一般在45岁以下,现职正科级干部一般在40岁以下。
2.挂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特殊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年,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3.选派对象资格、报名选拔流程、激励保障措施、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等按照学校《关于选派年轻干部到江淮校区工作 助推干部历练成长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三、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通知本单位符合资格条件、有意愿到江淮校区工作的干部,于9月28日上午9时至12时到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南楼三楼327A办公室,填写《江淮校区工作意愿征集表》,逾期不候。
党委组织部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