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要求,结合省直文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直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和结对帮扶工作,校文明办决定组织开展 “办好微项目、实现微心愿”志愿服务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灾后重建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动各级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干部职工,面向全校师生、结对帮扶村、共建社区(华水家属院)尤其是受灾地区,通过征集、发布、认领、实施, 广泛开展 “办好微项目、实现微心愿” 专项志愿服务活动, 认真排查、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 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在为民服务具体实践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为灾后重建和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文明力量。
二、活动对象
1.申请对象:我校各单位各地受灾师生,包括校友;我校结对帮扶村受灾群众;我校“双报到”社区(华水家属院)受灾群众。
2.认领对象:学校师生和社会爱心人士,鼓励各级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干部带头认领。可团体承接领办,也可个人自愿认领。
三、心愿类型
微项目是指我校受灾师生、以及帮扶村或社区内群众,尤其是受灾群众关注度高、受惠面广,贴近基层、贴近生活,群众迫切希望解决或开展的为民惠民小微项目、便民利民社区服务、群众群体公益活动;微心愿是指群众尤其是受灾群众提出的涉及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或其他合理的个体诉求。既可以是物资需求,也可以是服务需求。
申请微项目和微心愿主要包括三大类:
1.物资帮扶类。如提供学习用品、图书报刊、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文体设施、防疫物资、助学助困金、基础设施修复等。
2.便民服务类。如防疫救治、走访探视、清洁卫生、环境改造、家电维修、电路检修、健康义诊、接送学生、照顾老人等。
3.公益发展类。如党课宣讲、政策解读、知识讲座、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兴趣辅导、文体活动、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
另外,申请的微心愿原则上预算在1万元以内,满足个体的合理诉求;申请的微项目原则上预算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服务群体的小微项目。
四、工作流程
1.征集发布 (8 月底前)。各单位在深入师生、群众家庭调研的基础上,聚焦灾后重建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自愿填写上报“办好微项目、实现微心愿”志愿服务需求清单统计表(详见附件),截至时间:8月30日上午12:00。原则上每个单位提请发布的项目不超过2个、心愿不超过3个。校文明办将对申请的微心愿进行汇总审核、分类梳理、统一发布。
2. 组织认领 (9月底前)。按照一对一、多对一等方式,认领单位 (集体、组织、个人) 通过填写“办好微项目、实现微心愿”认领表(校文明办将用微信在线文档单独发布), 按单位、按类别查看微项目、微心愿招募列表, 根据实际情况率先认领本单位发布的微项目、微心愿并完善相关认领信息。鼓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承接、认领有关微项目、微心愿, 鼓励各单位在有余力的情况下积极认领本单位之外的微项目、微心愿。
(后续认领时,本单位发布的微项目微心愿原则上先在本单位内组织认领,认领不完的可由外单位认领。鼓励有余力的单位积极认领本单位之外的微项目微心愿。)
3.实施保障 (10月底前)。对于领办微项目、微心愿所需资金、资源, 认领单位 (集体、组织、个人) 可自行筹集,也可认捐筹集,协调联系社会力量、社会爱心人士、专门机构募集等多种途径予以解决。校文明办将根据自愿认领情况,统筹各单位发挥职能优势,列出切实可行的资源清单,助力实现有关项目心愿。
4.心愿完成 (11月底前)。微项目、微心愿达成后,由发布者向认领单位 (集体、组织、个人)和申请人确认心愿完成情况,并收集有关凭证和照片。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将“办好微项目、实现微心愿”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载体,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 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细抓好抓出成效。鼓励每个单位 (集体、组织、个人)年内至少领办 (或共同承接)1个微项目和2个微心愿。
2.做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做好宣传 “灾后助重建 点亮微心愿” 志愿服务活动,扩大活动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可通过发布倡议书、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等形式,动员和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微项目微心愿认领活动中来,营造互帮互助、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要及时发掘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生动故事,做好先进人物、先进事例、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工作,推动形成“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的良好社会风尚。
3.抓好督促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统筹协调,推动“办好微项目、实现微心愿”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对积极组织开展活动的单位将优先参评省直志愿服务 “四个优秀”,优先推荐为全省“四个优秀”和全国 “四个100”,并作为文明单位日常创建管理的重要内容。12月10前,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送活动信息 (校文明办:hswmb2017@126.com,联系电话:任老师13838269116)。
校文明办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