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0-2021年度,我校广大师生员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文明和谐校园环境,校文明拟于近期开展校级文明单位评选,并根据《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标兵)测评体系》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管理办法》等发布校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校属各处级单位。
二、评选名额
文明单位按学校处级单位总数的10%评选。
三、评选标准
根据《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标兵)测评体系》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管理办法》,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各单位的2020-2021年度的创建成效。校级文明单位考核总分110分:档案材料(40分)、实地考察(30分)、意识形态工作(8分)、现场汇报(10分)、群众评议(10分)、特色指标和获奖情况等(12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
1.档案材料(40分),主要查看各单位2020-2021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材料。根据10月19日,学校主页“关于报送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2021年复查支撑材料的通知”,各单位已经提交。
2.实地考察(30分),主要包括宣传教育阵地、创建文化氛围、内外环境面貌,以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复查任务分解表》(附件3,表二)和《2021省会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项目操作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附件4)提到的各单位创建指标完成情况。
3.意识形态工作(8分),宣传部根据日常考核来提供。
4.现场汇报(10分),时间和地点另外通知。
5.群众评议(10分),时间和地点另外通知。
6.特色指标和获奖情况等(12分),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单位申报表》(附件2)里面提交的为准,2019.9——2021.10的获奖证书、奖牌或红头文件等扫描件或照片单独打包。
四、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
12月8日(周三)18:00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进行自查基础上,向校文明办提交《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单位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另外提交一份负面清单和扣分处理自查情况(附件5),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2.征求意见
校文明办对申报校级文明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组织考评
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档案资料、实地考察、群众评议、现场汇报等各项考评。
4.评选上报
校文明办对各项考评材料进行汇总,提出考评结果,报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参与申报,材料真实,发现有造假等情况,经确认后取消所在单位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12月8日(周三)18:00前,各申报单位将加盖公章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单位申报表》、负面清单和扣分处理自查情况、申请表里面填写的获奖证书或者命名文件扫描件等的纸质版一并报送至校文明办,同时报送电子档到邮箱:hswmb2017@126.com。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13838269116
地 址: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栋4楼425办公室
附件1:2020—2021年度校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doc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复查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4:2021省会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项目操作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xls
附件5: 河南省文明校园创建负面清单和扣分处理.docx
校文明办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