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网络媒体平台备案和 互联网群组统计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4日 )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属网络媒体平台、互联网群组的建设,运营与管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根据《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华水党〔2020〕65号)、《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华水党〔2017〕91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华水党〔2020〕48 号)文件要求,现集中开展2023年度网络媒体平台备案和互联网群组统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1.各部门、单位以学校和本部门、本单位名义注册使用或运营的网站、新媒体、应用程序等网络媒体平台、账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学校域名下的各单位门户网站、专题网站;

2)校外域名的门户网站、专题网站;

3)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小程序,QQ空间、知乎、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

4)百度贴吧等论坛平台;

5)今日头条、人民号、新华号等APP移动客户端;

6)哔哩哔哩、抖音、快手等视频平台;

7)新华云、斗鱼等网络直播平台。

2.各学生组织以年级、班级、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名义注册使用或运营的网站、新媒体、应用程序等网络媒体平台、账号,类别同上。

3.教职工、学生以个人名义注册使用或运营,账号名称中含有学校或部门单位中英文全称或简称的网站、新媒体、应用程序等各类网络媒体平台(不包括微信、QQ、钉钉等个人社交账号),类别同上。

4.各部门、单位以及教职工、学生建立的,用于工作、学习等相关事务交流的,成员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上的各类师生群组(微信群、QQ群、微博群等)均需统计。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各类网络媒体平台、账号、互联网群组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掌握运行状态,落实管理人员,确保不漏一人、不漏一项,对有意瞒报、漏报以及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2.教职工、学生以个人名义创建的网络媒体平台、账号,不得以学校名称谐音、污名化方式命名。对于不合规的平台、账号,由所在部门、单位督促本人及时更名或注销。

3.各单位平时应加强各媒体平台日常运营监督、管理,反对造谣传谣、歪曲事实、抹黑学校及师生的不当行为。在排查过程中发现违规平台、账号,由所在单位督促本人及时整改或注销。

4.备案范围第一项、第二项中,三个月以上无更新的“僵尸”平台、账号,以及不再使用的平台、账号,应及时注销、关停。

5.因特定时效性学习工作建立、目前已无实际功能或无必要存在的互联网群组,应及时解散。

三、报送要求

1.备案范围第一项、第二项的网络媒体平台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网络媒体平台备案表》(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网络媒体平台备案信息汇总表》(附件2),备案范围第三项的网络媒体平台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师生网络媒体平台备案信息汇总表》(附件3)。

2.属于备案范围第一项、第二项的各媒体平台、账号主管领导应为本单位党政一把手;各网络媒体平台、账号运营管理负责人均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

3.备案范围第三项中的平台详细信息以及备案范围第四项,由各单位负责做好统计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详细资料不再上报,各单位自行留存备查。

4. 各单位应于4月25日前完成排查统计工作,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网络媒体平台备案表》(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网络媒体平台备案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师生网络媒体平台备案信息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党委宣传部(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南楼424),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网络媒体平台备案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师生网络媒体平台备案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uanchuanbu@ncw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备案信息汇总+单位名称”。

联系人:傅老师,13253550360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网络媒体平台备案表.docx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网络媒体平台备案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师生网络媒体平台备案信息汇总表.xlsx



党委宣传部 

2023年4月4日


更新日期: 202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