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校文明教工的通知

( 来源:文明办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18日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我校文明教工评比奖励办法,现开展我校文明教工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所有正式教职员工,均可参与文明教工的评选,重点推荐一线教工。

    二、评选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党政管理、后勤服务、产业工作中忠诚党的事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政治觉悟。

    (二)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本职岗位中努力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明创建活动,在学校和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突出的事迹。

    (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积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四)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五)能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创新做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一)文明教工评选在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文明办具体负责评比。以党支部、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评选比例为教职员工总人数的1%,按四舍五入取整,人数比例不足1%的按1%计算。

    (二)时间要求。3月23日之前,将申报表报文明办,联系人,李志国,联系电话,69127207,电子邮箱,lzg@ncwu.edu.cn.

    附件: 文明教工申报表.doc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18日

 

更新日期: 201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