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校级文明单位评选的通知

( 来源:校文明办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4日 )

校属各单位:

2023年度,我校广大师生员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文明和谐校园环境,现将校级文明单位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校属各处级单位。

二、评选名额

文明单位按学校处级单位总数的10%评选。

三、评选标准

根据《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测评体系》、《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2年创建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实施方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管理办法》,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各单位2023年度的文明创建成效。校级文明单位考核总分110分:档案材料(40分)、实地考察(30分)、意识形态工作(8分)、现场汇报(10分)、群众评议(10分)、特色指标和获奖情况等(12分),具体标准详见校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附件1)。

1.档案材料(40分):主要查看各单位2023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材料。根据9月18日,学校主页“关于报送2023年度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复查档案材料的通知”,各单位已经提交。

2.实地考察(30分):主要包括宣传教育阵地、创建文化氛围、内外环境面貌,以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任务分解表》(附件3,表二)和《省会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项目操作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附件4)提到的各单位创建指标完成情况。

3.意识形态工作(8分):宣传部根据日常考核情况赋分。

4.现场汇报(1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群众评议(1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特色指标和获奖情况等(12分):参照河南省高校文明校园(标兵)创建特色指标(附件3,表三)填写,具体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单位申报表》(附件2)中填报的内容和材料为准,2022年10月—2023年12月的获奖证书、奖牌或红头文件等扫描件或照片单独打包。

四、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向校文明办提交《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单位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另外提交一份负面清单和扣分处理自查情况(参照附件5),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2.征求意见

校文明办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组织考评

校文明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档案资料、实地考察、群众评议、现场汇报等各项考评。

4.评选上报

校文明办对各项考评材料进行汇总,提出考评结果,报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参与申报,确保材料真实,发现有造假等情况,经确认后取消所在单位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各申报单位请于2月29日(周四)17:00前,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单位申报表》、负面清单和扣分处理自查情况、申报表中填写的获奖证书等纸质版报送至校文明办(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栋404),同时发送电子档至邮箱:hswmb2017@126.com,过时不候。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5515912368 

附件1:2023年度校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doc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单位申报表.doc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4:省会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项目操作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xls 

附件5: 河南省文明校园创建负面清单和扣分处理.docx

 



校文明办

2024年2月24日

 

 

更新日期: 2024-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