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学校民主监督渠道,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对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近期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出台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根据规定要求,现决定面向全校选聘首批特约监察员。
一、选聘范围及数量
从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党政管理人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专家学者、先进工作者中优选聘请,选聘人数10名。
现任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不担任特约监察员。
二、人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规章,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二)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熟悉、关心学校改革发展情况,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在所在领域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心支持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热爱特约监察员工作;
(四)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善于联系群众,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五)身体健康,能积极参加学校监察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六)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三、工作职责
(一)对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对制定学校纪检监察规章制度、起草重要文件、提出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
(三)参加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
(四)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
(五)对学校各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反馈有关工作意见、建议;
(六)办理监察专员办公室委托的其他监察事项。
四、选聘程序
特约监察员选聘工作由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结合个人自荐情况,会同党委组织部、党委学工部、党委统战部、校工会等部门提出特约监察员推荐人选,并征得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经研究确定特约监察员人选后,公布特约监察员名单,召开聘请会议,颁发聘书。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意见”、“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意见”无需填写),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jiweibg@ncwu.edu.cn。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4月4日。
3.有关要求:报名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选聘资格。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790226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特约监察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docx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