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组织、直属机构、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防止超标违规问题反弹,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办公用房配置实施细则》(华水政〔2017〕150号)文件要求和《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华水纪[2019]9号)工作安排,现将统计办公用房面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管理规定作为落实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从严执行规定标准,对违反制度的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追责。
(二)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完善本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建立办公用房使用总台账,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管理,杜绝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五不准”: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对办公用房进行装修;不准以工作室等功能的名义多占用办公用房;不准以虚设办公席位的名义超标准办公;不准用文件柜、衣柜等非实体墙分隔办公室,致使实际办公用房超标;不准采取其他方法掩盖办公用房超标。
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各单位请于10月28日前将《XXXX(单位)办公面积统计表》(附件)纸质版交至综合实验楼南楼423B房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iwei@ncwu.edu.cn信箱。
联系人:郭勋 联系电话:15538167771
附件:XXXX(单位)办公用房面积统计表.xls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