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决策机制,规范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督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到实处,防范决策风险,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经报校党委同意,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决定在教学单位开展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校各教学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建议,促进决策行为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确保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推动学校和谐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重点监督检查各教学单位“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情况,特别是2024年1月1日以来的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决策方式是否明确、权限是否清楚、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有效、监督是否有力等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情况
1.“三重一大”制度是否建立;
2.“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决策范围、事项和权限 (包括资金额度) 界定是否恰当和清楚;
3.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各参与决策的主体是否进入程序,决策方式是否明确;
4. 决策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5.“三重一大”制度是否便于操作;
6.“三重一大”制度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二)“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
1.决策前是否按规定进行相应酝酿、讨论、论证、可研和方案比较;
2.决策时是否充分发扬民主,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策;
3.决策过程有无记录,记录是否完整;
4.决策有无重大失误,有无决策后评价制度及纠错机制;
5.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是否一贯坚持,并规范操作。
(三)“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情况
1.“三重一大”制度有无相关的监督规定;
2.监督过程是否能保证有效制约;
3.监督结果是否能落实责任追究。
四、步骤安排
(一)调取审阅资料阶段(10月10日-15日)
各教学单位需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检查材料,包括“三重一大”制度及配套制度、“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会议记录、“三重一大”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等相关材料并按时提交。
(二)形成问题清单阶段(10月16日-20日)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根据资料调取情况,对各教学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并上报校党委。
(三)反馈问题阶段(10月21日-23日)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根据校党委审议通过的指示要求,向各教学单位反馈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集中整改阶段(10月24日-31日)
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要求落实整改,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落实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将此项工作摆在重要日程,坚持实事求是,不隐瞒,不虚报,不拖延,确保检查工作稳步高效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教学单位要按照监督检查内容认真梳理提交本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并及时查找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不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为下一步整改完善、推动工作打下基础。
(三)确保以查促进。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各教学单位检查问题情况予以分类整理、汇总上报和定向反馈,各教学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完善相关机制体制,健全制度体系,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到位,切实转化为工作成效,提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水平。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