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通知

( 来源:纪委、监察处 发布者:jw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4日 )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时至年末岁初,元旦、春节将至。“双节”期间是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双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宣传教育,把廉洁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引导大家把握小节、顾全大局,自觉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改进作风,维护好党员干部形象。

    现就全校党员领导干部“双节”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 不准在办公室上网购物、聊天、打游戏,工作日坚守岗位、履职尽责。

    2. 不准用公款送礼、聚餐以及进行娱乐活动,也不得接受或参与其他单位和个人邀请的公款消费及娱乐活动。

    3. 不准公款购买年节贺卡、烟花爆竹。

    4. 不准用公款到高级宾馆举办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庆典和拜年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

    5. 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项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削减不必要的开支。

    6. 不准公车私用,控制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

    7. 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

    8. 不准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的活动,也不得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

    9. 不准违反规定收受和赠送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上、下级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10.不准利用婚丧嫁娶等活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加强管理,切实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坚决制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如有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有违反本通知精神情形的,要及时向纪委报告,不得瞒报、迟报。对违反本通知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学校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特此通知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2月24日

更新日期: 2014-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