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规范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经校纪委研究决定,在2024年专项监督检查基础上,持续开展本年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教学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2025年11月13日至12月31日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建设情况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否建立;
2.“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是否清晰;
3.“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权限界定是否明确。
(二)“三重一大”决策过程情况
1.决策内容有无违反上级政策和法律法规;
2.前期是否经过调查研究和论证协调,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是否经过专家论证或咨询;
3.是否履行必要的民主议事程序;
4.主要负责人是否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5.是否存在议而不决等决策程序空转、效率迟缓的问题;
6.是否规范决策留痕,做到专人如实记录、内容详细完整、意见清晰、决策结果明确等。
(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
1.是否严格执行决策结果,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组织实施;
2.是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决策有效落实;
3.决策如需变更,是否经由研究重新做出集体决策。
四、检查步骤
(一)全面自查阶段(11月13日—11月20日)
各教学单位参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华水党〔2017〕22号)(附件2),系统梳理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期间本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填写《“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汇总表》(附件3)及《“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问题整改台账》(附件4)。经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20日前报至综合实验南楼423B房间。
(二)报备抽查阶段(11月20日至12月20日)
此时间段内各教学单位凡拟提交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进行报备,按要求填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报备表》(附件5),并发送至邮箱jiweibg@ncwu.com。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根据情况对报备事项开展抽查监督。
(三)反馈整改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1日)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以监督提醒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向相关单位反馈,推动问题整改,形成工作闭环。针对系统性、典型性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研究,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上下同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到此次检查工作是推动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规范用权、防范风险的主要环节,是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提高整体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精心组织安排,强化责任落实,高质高效完成各阶段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有关检查内容,认真细致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梳理本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地查摆决策程序、执行效果、记录归档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与完成时限,确保自查不走过场、整改不留死角。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以问题整改为契机,着力围绕完备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过程、增强公开透明、加大追责问责等方面强化建章立制、优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范化运行,确保检查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形成长效。
附件1:监督检查单位名单.doc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华水党〔2017〕22号).doc
附件3:“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4:“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问题整改台账.doc
附件5:“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报备表.doc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