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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暑假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来源:xb 发布者:xb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31日 )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当前,全国多个省份相继出现本土病例,疫情呈现快速蔓延趋势,防控形势异常复杂严峻。按照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省教育系统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的紧急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1〕9 号)、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年5号)等文件和会议精神,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校暑假期间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坚决把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各项防控措施抓细抓实抓好;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及时掌握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慎终如始,杜绝麻痹、大意、松懈思想,牢牢守住校园安全防线。

二、强化常态化防控,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措施的精准性、有效性

1.加强校园管控

1)暑假期间,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龙子湖校区开放南门,花园校区开放南院南门、南院北门(因施工只允许行人通过)、北院南门,人员进入校园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及核验制度,查验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支付宝-更多-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

外来人员因公务确需来访入校的,校属各单位应提前两日经由学校办公系统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审批,经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报保卫处备案,经查验健康码及体温正常后,方可由校内接洽单位工作人员接入校园;未经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审批、没有校内接洽人员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进出校园的师生员工,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工作证、学生证、相关工作证明和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出入校。

2)暑假期间,学校原则上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培训等各类活动的举办。确需举办的应提前学校疫情防控办审批,并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备案,同时制定完善举办大型活动、会议等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压缩活动规模,控制活动时间和人员密度,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所有参加活动的相关人员均应开展旅居史排查和人员健康情况监测,有必要的可加强核酸检测措施;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2.做好师生返乡和居家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师生应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减少跨省、跨地区出行,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活动。

2)师生原则上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教师和留校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郑州市,确需离开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所在单位或用工单位审批,报本单位或用工单位办公室备案待查。

3)返乡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不得提前回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返校的,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疫情防控学生工作组审批、校防控办同意后,出示学生证及审批证明方可入校。

4)境外归国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郑的教职工生,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告相关情况,严格按照郑州市最新防控政策执行。

5)教师工作组和学生工作组负责统计汇总每名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外出行动轨迹,了解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 咽痛等不适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要严格假期值班制度,做好本单位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工作,值班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通信畅通,妥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情况信息。

4.做好信息排查上报工作

各单位要安排人员负责统计上报相关信息,上报信息必须准确、及时。

5.做好留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国际教育学院要加强留学生管理,密切关注留学生动态信息,在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留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前不得返校。

6.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消杀工作

1)后勤服务中心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做好防疫物资购置储备,至少储备可供一个月使用的公共防控物资,规范管理使用,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2)后勤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电梯、校车、快递站、超市、教职工周转房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洁消杀和通风。对进入校园的快递、货物外包装及物流运输车辆等要及时进行消毒等措施,防范病毒输入风险。

7.做好宣传引导和心理健康教育

1)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组及各单位要多渠道宣传解读防疫政策,引导师生树立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观念,理解支持防疫工作,坚定抗疫信心;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帮助师生养成良好卫生健康习惯,引导师生少流动、少旅行、少聚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2)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教育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持续开展抗疫争先、志愿服务和事迹宣传等活动,强化师生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师生发扬伟大抗疫精神,坚定青年学生对国家制度的政治认同和对党的领导的政治认同,增强家国情怀和责任担当。

8. 加快推进疫苗接种

医疗防治与应急处理组要加强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引导,紧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前提下,组织全校符合条件的 12 岁以上教师子女和教职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应接早接,及早建立免疫屏障。

9.做好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制定教学预案,对因疫情无法及时返校的学生,要提前制定辅导帮扶预案。要统筹好各年级、各专业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做好线上、虚拟仿真实践活动各项准备,在得到学校明确通知前,各教学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展教学和学生返校活动。

三、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提高履职尽责意识,积极开展工作,压实本单位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单位特别是学院党政一把手要坚持靠前指挥,要严格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推诿敷衍、拖沓应付,不得漏报、瞒报、迟报疫情相关信息,确保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学校将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督导力度,对履职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影响学校疫情防控大局稳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请及时向校防控办报告(联系电话:0371-65790707)。疫情防控各项需要审批报备的工作流程,由各有关单位通过学校办公系统“疫情防控预约审批专栏”网上办理。家属区疫情防控按社区管理要求执行。学校将视疫情发展即时调整防控措施。新学期开学事宜如有变化,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上级要求,及时发布通知。

 

特此通知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

 

 

更新日期: 2021-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