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高校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总纲。现行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章程》于2015年1月经河南省教育厅核准并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推动高等学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落实办学自主权,提高依法治校、依章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章程修改及核准工作的通知》(教政法〔2020〕447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了学校章程修订工作。
今年以来,学校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实际,在广泛调研和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对《章程》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章程》修订工作遵循合法性、稳定性、适应性、必要性原则,既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校有机统一,适应高等教育新形势、新任务和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新要求,又维护和保持章程的权威性和章程内容的连续性。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章程修订核准流程的有关要求,为更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现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章程修正草案》向校属各单位、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16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xb@ncwu.edu.cn
联系人:陈庆玲 联系电话:69127670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章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表.doc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章程》原文与修正草案对比表征求意见稿.pdf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