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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30日 )

各工作组、校属各单位: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我国新增本土感染数量仍处于高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紧要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系统第二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任务及措施的通告》(华水疫防组〔202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华水疫防组〔2022〕4号),统筹做好2022年“五一”假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学校不发生聚集性疫情底线,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防控实际,现对我校“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不断夯实防控责任。疫情防控守护的是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最大的政治。全校上下务必要一以贯之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绷“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这根弦,保持“宁可十防九空,绝不可失防万一”的工作作风,把思想行动再统一、防控要求再落实、疫情防线再加固、能力水平再提升、“四方责任”再压紧,以实际行动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到实处。继续实施校园“提级管控”和封闭式管理措施,严把校园入口关,校外人员一律不得进校,校内人员进校时继续落实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等措施。

二、常态化做好全员行动轨迹和健康检测。在校学生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不得离校;教职员工、“三保”人员(含共同居住人)非必要不离郑,不跨市域流动,不得前往有疫情的区县(市)。要做好假期居家健康管理,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劝阻亲朋好友非必要暂缓来郑来访。师生员工、“三保”人员确需离郑的,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本单位管理责任和离郑人员个人责任,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做好途中防护和健康监测,并准确记录活动轨迹;教职员工、“三保”人员共同居住人离郑的,要做好劝导和疫情防控提醒,并由教职员工、“三保”人员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未出市域的师生员工、“三保”人员返校时,由所在单位统一核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出市域的师生员工、“三保”人员(含共同居住人)返校时,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华水疫防组〔2022〕4号)要求,继续执行“五天”、“七天”、“十四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相应的防控措施。各单位要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和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做到留校人数、离校行程轨迹等健康管理信息底数清、情况明。

三、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在校学生落实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合理安排假期学习生活,在符合防控要求前提下组织开展三个“教育”活动,即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当好个人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自觉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少出门、不聚集,校园公共场所需佩戴口罩,做好课室、实验室、宿舍等重点场所通风、清洁;开展安全教育,围绕疫情防控、校园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等向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开展身心健康教育,倡导开展“云健身”、“步履不停止 运动向未来”线上运动打卡等体育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强健体魄战疫情,养成规律作息,均衡营养的健康生活方式,增强机体免疫力和保持良好的心态。

四、做好后勤服务保障。稳定校园物价,保证食品安全,改善就餐环境,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学生吃得准时、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吃得满意。坚持“人”、“物”和“环境”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好楼梯楼道、公共厕所、垃圾箱、垃圾房、电梯、快递等公共区域的终末消毒和校园环境的消杀工作,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保障水、电、气、网络通讯等畅通,妥善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利用好精准防控“小网格”,实现好联防联控“大作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好学校和单位内部值班值守制度,领导干部一线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适当增加值班力量,确保一旦有异常能及时、果断处置。规范、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联合联防防控志愿服务队,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巡逻频次,及时排查和处置安全隐患,严防任何人员通过非正常渠道进出校园,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六、强化督导检查。疫情防控是一项非常具体的工作,任何松懈麻痹,任何降低要求,任何执行不到位,任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都会形成防控“空挡”,意味着要付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代价,这是坚决不允许的。各单位(各校区)要强化督导检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关键岗位、关键位置把党员身份“亮起来”,干部形象“树起来”,通过抗击疫情检验初心使命和能力作风,对行动迟缓、作风漂浮、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问责,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离郑、拒不执行防控措施或因个人外出造成工作、教学等失职失责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更新日期: 202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