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河南省疫情风险等级调整情况,为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及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因疫情滞留在郑州市以外的教职员工,原则上于4月10前返回郑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人事代理人员以及特岗员工。
二、返郑条件
1.在返郑之前连续14天内,身体状况正常。
2.在返郑之前连续14天内,未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三、有关要求
1.如果返郑后在住宿、饮食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者,可向本单位说明原因,申请延期返郑。
2.返郑教职员工严格遵守提前报备制度。启程前两天,当事人须向所在部门、单位请示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按时启程。
3.从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返回的人员,严格落实郑州市“双报告”制度,同时按照学校要求上报相关信息,配合社区做好隔离观察工作。
4.旅途中严格遵守交通、防疫、海关等部门的管理规定,做好自我防护。
5.到郑后当天或第二天,当事人应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到(电话、短信、微信、当面均可),所在单位应关心爱护返郑人员,对集中隔离的要主动配合做好生活服务和心理关怀。
6.当前在郑教职员工原则上不要离开郑州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郑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