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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馨 提 示

( 来源:校办 发布者:xb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5日 )

各有关单位:

经前期紧张施工和准备,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已建成投入使用,各有关单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有序搬迁办公。因综合实验楼处于质保期,为确保建筑安全和布局结构完整,特提示如下:

一、各迁单位应严格按照用途规划进行使用,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打隔断、破墙体等进行改造、装修,否则涉及的改造、装修费用财务处不予报销,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二、各迁单位在近期使用过程中,发现室内外有墙体、地板砖、门窗等损坏或者其他影响办公使用的情况,请及时向基建处报修。联系人:尤  琪  常利锋     联系电话:69310059

三、各迁单位应注意保持楼内环境卫生,不得随意倾倒垃圾、污染墙体及地面。

如遇其他情况,请及时与后勤服务中心联系处理。

联系人:李君  联系电话:69127532



   校长办公室  财务处  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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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