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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证明专用章”的通知

( 来源:校办 发布者:xb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2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启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证明专用章”。即日起,学校出具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已毕业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中英文复印件等,不再加盖“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印章,加盖“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证明专用章”。用印程序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行政印章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132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更新日期: 2018-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