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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责任目标的通知

( 来源:校办 发布者:xb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02日 )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7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切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现就制定2017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2017年度责任目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制定《2017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与《2017年度责任目标》时,要按照《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7年工作要点》(华水党2017-3号)要求,与主管校领导及有关单位充分沟通协调,对能够量化的目标予以量化,同时体现发展的持续性,确保责任目标科学、合理、务实。

    二、省委专项政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校工会、校长办公室、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招生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基建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金砖国家大学事务办公室、校办产业管理处、总务后勤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分别对照2017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中的十项重点工作(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制定《2017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各负责单位要与主管校领导充分沟通,保证方案有进度安排、有量化数据,内容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三、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要分别制定学校在学科建设、教学工作、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总目标,并与各教学科研单位沟通协调,把目标分解到各教学科研单位,汇总后一并报送。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配合上述部门拟定本单位相关目标,不用再单独报送。

    四、以上两项材料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后,请于2017年3月8日前,通过办公系统电子邮箱将2017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报送至党委办公室程霞处、《2017年度责任目标》报送至校长办公室龚之冰处。 联系电话:党委办公室65790508,校长办公室69127201。

    特此通知

    附件:十项重点工作具体任务分解.docx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更新日期: 2017-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