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学校《合同管理办法》(华水政2016-141号)已经发布施行,为尽快完成制度衔接,经学校研究决定,由苏喜军副校长主持召开《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征求意见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9月20日(周二)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龙子湖校区行政办公楼第三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计处、基建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金砖国家大学事务办公室、校办产业管理处、总务后勤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法律事务中心负责人等;
(二)创新创业学院、水利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行政负责人。
四、会议要求
1.《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已通过学校办系统平台发送至参会人员信箱,请查收审阅修改,并在会上提交书面修改意见。
2.请参会人员准时参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校办履行请假手续。
校长办公室 法律事务中心
2016年9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