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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举办2016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活动的通知

( 来源:校办 发布者:xb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7日 )

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2016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由各学院于612—14日期间分别组织举办。现将《2016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筹备工作任务分解》(附件1)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场地为花园校区文体活动中心和龙子湖校区第一报告厅、第四报告厅。校长办公室负责制作主席台背景,并提供国歌、校歌、背景音乐(附件2)。各场地使用顺序安排见附件3。

(二)花园校区文体活动中心灯光、音响和话筒准备工作由校团委负责;龙子湖校区第一报告厅和第四报告厅灯光、音响和话筒准备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

(三)参加人员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并做好参加人员邀请工作。建议各学院遵循就近原则邀请毕业生家长代表参加典礼。

(四)学位授予仪式所需服装由各学院自行准备;学位授予仪式仪程可参考《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基本仪程》(见附件4)。

(五)鼓励各学院讲话、发言人员撰写具有本院特色的讲话稿、发言稿。活动结束后,各学院须将领导讲话稿、师生发言稿及活动照片电子版于6月15日12:00前,发送至校长办公室龚之冰办公系统信箱,由校长办公室整理汇编成册。

毕业典礼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最后的重要环节,是对学业生涯的回忆展现,是学校与毕业生情感升华的重要过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筹备,安全有序地组织开展好本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筹备工作任务分解.doc

附件2:背景音乐.zip

        附件3:2016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场地使用时间安排.doc

    

    附件4: 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基本仪程.docx




                                        校长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更新日期: 2016-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