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关于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华水政办〔2015〕6号)和12月24日校长办公室发出的《关于报送安全隐患与卫生环境整改报告和维修报告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了安全隐患和卫生环境排查工作,全面梳理维修事项,积极整治隐患,并按时提交了整改报告。现将各单位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档案馆 党委办公室 科技处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继续教育学院 校长办公室 图书馆 水利学院
体育教学部 招生就业处 外国语学院 基建处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电力学院 党委宣传部
土木与交通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纪委监察处
保卫处 监理中心 水文化研究中心 机关党委
财务处 总务后勤处 校团委 软件学院
党委组织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教务处
人文艺术教育中心 法律事务中心 管理与经济学院
学生处 审计处 机械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校友会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人事处
请尚未提交整改报告的单位于12月30日17时前报送。
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