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12月11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华水政办〔2015〕6号),对有关工作进行布置。各单位按照学校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积极行动,及时制定排查方案,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并按时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报送排查方案。现将各单位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实验室与设备处 教务处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法律事务中心 保卫处(武装部) 机械学院
机关党委 土木与交通学院 水利学院
组织部 图书馆 校长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管理与经济学院 审计处 财务处
(注:按各单位报送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尚未报送排查方案的单位请于12月17日17时前分别报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特此通报
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