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节假日值班安排的通知》等有关精神和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本学期学校值班工作,责任落实到各处级单位,各处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党务部门由本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值班时段内的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必须是处级干部,不得由他人代替值班。
工作日期间(含午间和夜间)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值班。上班时间值班电话:69127202,午间和夜间值班电话:65790707。
节假日期间(含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日)白天实行各单位轮流值班,时间为8:00~18:00,具体安排见附件。花园校区值班地点:办公楼130房间,值班电话:65790707;龙子湖校区值班地点:教学楼区第一报告厅东配房(报告厅东北门内南侧房间),值班电话:56758351。夜间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值班。
二、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带班制度。实行校领导、各处级单位负责人、处级干部三级值班带班制度。
2、强化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值班人员接听电话、接待来访要热情周到,做好详细记录(来电、来访单位名称、人员、联系电话、工作要求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带班领导请示报告,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3、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带班领导要在岗带班,保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校领导和校长办公室将对值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严禁脱岗漏岗现象。
4、做好上下班交接。上一班值班人员负责通知下一班值班单位负责人,并做好值班室钥匙等相关物品的传递,及相关事项的交接工作。
校办联系人:司保江、车华,电话69127202。
附件:2014-2015第二学期处级干部值班表.doc.
校长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