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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使用校办管理会议场地的通知

( 来源:校办 发布者:xb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23日 )

校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各类校级会议(参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级会议管理办法》(华水政[2014]126号))及学术交流、公务活动,现将校长办公室负责管理的会议场地使用申请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场地基本情况

序号

场地名称

位  置

座位数

主要设备

1

第二会议室

花园校区

行政楼二楼

209-211

10-15

DVD、电视机

2

第三会议室

花园校区

行政楼二楼

210-212

20-35

投影、多媒体

3

第四会议室

花园校区

行政楼二楼

225

50-90

投影、话筒、多媒体

4

第一报告厅

龙子湖校区

1号教学楼北侧

360-440

投影、话筒、多媒体

5

第四报告厅

龙子湖校区

S1实验楼南侧

100-160

投影、话筒、多媒体

二、日常管理及使用申请

校长办公室负责上述会议场地的申请审批及使用管理,确保各项基础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申请使用单位应至少提前一天以上提出申请,并填写、提交《校长办公室会议场地申请使用单》(见附件),由校长办公室统筹安排。

三、注意事项

1、会议场地优先保障学校校级会议、学术交流及公务活动,不承接文艺演出和商业活动。

2、会议场地使用单位须提前做好各项会务准备工作,如会场布置、音响及多媒体设备调试、桌签摆放、卫生保洁等。各类场地内请勿悬挂条幅、张贴海报。

3、会议场地内部格局相对固定,请勿随意变动。其中,第一报告厅会场基本格局为:主席台上四张会议长桌、八把座椅,台下两排活动桌椅,东西入口处签到桌椅各一套。根据会议、活动实际情况确需调整者,须提前与校长办公室沟通。

4、各使用单位须在会议、活动结束后做好会场保洁、桌椅整理工作。其中,申请使用第一报告厅者须在申请单中填写会场设施维护、卫生保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待会议、活动结束后安排相关人员将主席台地毯、台上台下桌椅清理擦拭干净(含桌斗清理)、摆放整齐,将报告厅内整个地面、东西入口处走廊清扫干净。由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验收。

5、使用第一报告厅时须保持会场后方安全出口畅通。

6、离开会场时请关闭空调、饮水机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

7、校长办公室会议场地管理联系人:姚建斌;办公电话:69127202;办公地点:花园校区行政楼223室。

附件:校长办公室会议场地申请使用单.docx





校长办公室

2015618



更新日期: 2015-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