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科学安排2015年整体工作,拟定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同时推进目标管理工作,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各单位2015年工作计划(要点);
(二)各单位2015年拟开展的重点工作及责任目标。
二、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在制定2015年责任目标时,要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结合校属各单位的重点工作,与主管校领导及有关单位充分沟通协调,对能够量化的目标尽量予以量化,同时体现发展的持续性、前瞻性和目标度,确保责任目标的科学、合理。
(二)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要分别制定学校在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本科教学工程、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培育等方面的总目标,并与各教学科研单位沟通协调,确定教学科研单位的责任目标,汇总后一并报送。
(三)党群团部门的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请报党委办公室。
(四)行政系统单位的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请报校长办公室。
(五)各单位请通过办公系统电子邮箱报送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工作计划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2日,责任目标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9日。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张艳斌,电话:65790669。
校长办公室联系人:叶 琳,电话:69127201。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