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办学实际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学校决定实行新的作息时间(试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息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30(17:00—17:30为活动时间)
二、教学时间
上午:
08:00—08:45 第一节课
08:55—09:40 第二节课
10:00—10:45 第三节课
10:55—11:40 第四节课
下午:
14:30—15:15 第五节课
15:25—16:10 第六节课
16:30—17:15 第七节课
17:25—18:10 第八节课
晚上:
19:00—19:45 第九节课
19:55—20:40 第十节课
三、有关要求
1.有关单位要根据学校确定的作息时间,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师生的乘车、就餐需要,创造良好条件,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2.校属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值班,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保证上述工作时间外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本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校长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