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已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组织实施好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印发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了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现就做好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依法治校、依法行政、加强校园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规范学校管理,推进决策制度化、程序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对于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在内的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也是构建和谐校园、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内在要求。
校属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深刻领会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法治精神,全面把握学校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扎实做好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为学校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机制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党政统一领导、校长负责、校属单位具体实施、群团组织和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相关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校长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校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指定专人担任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全面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机制
校属各有关单位要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的过程,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按照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参照学校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制定本单位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具体方案和《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并认真梳理并完善本单位的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等,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形成科学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机制。
四、加强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
学校依托校园网,建立了学校信息公开网络平台链接(http://www5.ncwu.edu.cn/xxgk)设置了“三重一大”、党的建设、学校概况、学校发展规划及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本科教学管理、本专科及研究生管理、招生就业管理、人事管理、科研管理、财务和资产管理、实验室建设与设备采购管理、招投标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安全保卫等公开栏目,设立了信息公开意见箱,公布了学校信息公开联系电话。校属各有关单位根据部门职责,认真填报相关信息,以便学校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及时向社会和学校师生公布。
校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按照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并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答复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广大师生。
五、工作要求
(一)校长办公室要做好信息公开的总体协调和指导工作,党委办公室要协同校长办公室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纪委监察处、校工会要做好信息公开的督查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校属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人员名单于7月10日前报校长办公室。
(三)校属各有关单位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填报信息的工作,要在7月20日前完成,遇有问题要及时与校长办公室沟通。
校长办公室联系人:姚建斌 联系电话:69127201。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息公开任务分解
校长办公室
2013年7月7日
附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信息公开任务分解
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学校概况(学校简介、现任领导、机构设置、学校章程、学校工作制度、校友会章程、联系方式) |
校长办公室 |
“三重一大”信息(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
党委办公室 |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及处置情况 |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
党的建设(反腐倡廉与作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 |
组织部 |
发展规划和工作要点(学校发展规划) |
发展规划处 |
发展规划和工作要点(工作要点) |
党委办公室 |
本科教学管理(专业设置、 课程与教学计划、教学成果、学士学位评定办法、教学评估、校历、其他工作制度) |
教务处 |
研究生管理(研究生招生、学科建设、硕博士学位评定办法、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推荐免试研究生、其他工作制度,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规定,学籍管理等) |
研究生处 |
科研管理(科研机构、科研工作、其他工作制度) |
科技处 |
学生管理(本专科)学籍管理、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管理、勤工助学管理、学生违纪、申诉与处理、档案管理、其他工作制度) |
学生处 |
招生就业管理(招生管理(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和录取规定)、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职业发展指导、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就业信息)、其他工作制度) |
招生就业处 |
人事管理(人才招聘、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教师争议处理、其他工作制度) |
人事处 |
财务与资产管理(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管理、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收费项目公示与投诉、其他工作制度) |
财务处 |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采购管理(重点实验室建设、教学实验室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仪器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其他工作制度)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招投标管理(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仪器设备图书物资设备的采购招投标、招标公告、其他工作制度) |
招投标办公室 |
国际合作与交流(校际交流与合作、外籍专家与留学生管理、出国出境管理、其他工作制度) |
外事办 |
安全保卫(校园报警、值班电话、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
保卫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