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法治校是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与保障。河南省教育厅今年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并印发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12]175号文件)。我校为开展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先后印发了《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华水政〔2012〕67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创建河南省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任务分解的通知》(华水政〔2012〕76号)。根据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省教育厅将对创建活动进行评估验收。为做好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现需各有关单位提供有关基础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材料内容
1.本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工作总结;
2.本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支撑材料。
二、提供材料单位
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各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工会,校团委,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总务后勤处,保卫处,法学院(法律事务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档案馆),电大办公室。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任务分解和工作要求,收集汇总相关文件和总结材料,于10月16日下午(下周二)下班前,通过办公系统报送或将有关材料提交校长办公室。联系人:叶琳,联系电话:69127201。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