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通知 > 校办 > 正文

关于遵法出行文明出行的温馨提示

( 来源:校长办公室 发布者:xb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24日 )

全校教职员工、同学们: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优化城市交通环境,学校根据郑州市城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等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城市交通环境的若干意见》,就遵法出行、文明出行提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遵法出行,听从交警指挥。驾驶机动车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车、不争道抢行。驾驶非机动车不违法带人载物,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违反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内行走,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二、改变出行方式,提倡“绿色”交通,以徒步、自行车代替汽车健康出行,外出尽量避免自驾车,达到节约能源、降低碳排放量。

    不文明交通行为损害社会形象,影响文明创建活动。学校将举办文明交通培训班,对违反交通法规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教育培训,并组织其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劝导和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

    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的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做到遵法出行、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让城市更文明、更有序,让生活更和谐,更美好。

更新日期: 2011-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