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国庆节放假安排暨变更作息时间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庆节假期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十一”国庆节放假安排及作息时间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1.2007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正常上班(课),分别上10月4日(周四)、10月5日(周五)的班(课)。10月8日全校恢复正常上班(课)。
2.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国庆假期期间,学校施行在郑校领导带班、责任单位值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校长办公室《关于试行新的学校值班制度的通知》(华水政办〔2007〕4号)文件精神,国庆节期间白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由各单位轮流在学校值班室值班,中午和夜间由校办负责值班。在国庆节期间有值班任务的单位(见附件1),要严格按照有关值班要求,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校办将加强对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通报工作。
3.全校各单位要安排好本单位的值班。各院(系)党政一把手、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生辅导员未经请假不得远离学校。全校处级以上干部应当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各单位假期内要加强值班工作,各单位假期值班安排(请下载附件2中的值班安排表)请于9月28日前通过办公网“电子信箱”报送校长办公室尹彦礼处。
4.学生处、团委及各院(系)要认真部署假期学生的安全与稳定工作,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节日期间,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旅游。
5.全校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一定要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保卫处要加强假期门卫执勤和校内值班巡逻力度,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6.自10月1日起,学校作息时间作适当调整,行政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教师和学生上课及作息时间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07年国庆节放假值班表
2.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07年国庆节放假值班通讯录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07年国庆节放假值班表
时 间 |
值 班 单 位 |
值班领导 |
10月1日 |
建筑学院 |
王保国 |
10月2日 |
机械学院 |
许 琰 |
10月3日 |
电力学院 |
刘淑琴 |
10月4日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严大考 |
10月5日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刘汉东 |
10月6日 |
管理与经济学院 |
曹兴霖 |
10月7日 |
信息工程学院 |
孙纯淇 |
附件2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07年国庆节放假值班通讯录
单 位: 带班领导:
移动电话: 家庭电话:
值班日期 |
值班人姓名 |
职 务 |
移动电话 |
办公电话 |
宅 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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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庆节放假有值班任务的单位请在本表最后一行注明值班人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