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3天。为合理安排教学及节日生活,我校定于5月1日~5月7日连续放假7天,4月28日、4月29日照常上课、上班。其中,5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4月28日(星期六)、4月2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即:4月28日上5月4日的课、4月29日上5月7日的课。
各部门要安排好本部门及所负责的学校值班室假期值班工作,并将“五一”假期本部门及参加学校值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于4月29日以前通过办公网“电子信箱”发送到校长办公室尹彦礼处。学校值班实行校领导带班,担负学校值班任务的单位要求处级干部值班(见附件1)。各部门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为保证节日期间学生安全,各院系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
自5月1日起,学校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见附件2)。教师及学生继续按每天12节次安排上课,作息时间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附件:1.“五一”节期间学校值班表
2.教职工夏季作息时间表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五一”节期间学校值班表
时 间 |
值 班 校 领 导 |
值 班 单 位 |
5月1日 |
王 保 国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5月2日 |
许 琰 |
管理与经济学院 |
5月3日 |
孙 纯 淇 |
信息工程系 |
5月4日 |
曹 兴 霖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5月5日 |
刘 汉 东 |
外国语言系 |
5月6日 |
李 纪 轩 |
法学系(社科部) |
5月7日 |
刘 淑 琴 |
人文艺术教育中心 |
备 注 |
1.值班时间:每日8:00—12:00、14:00—18:00,中午和夜间由校办负责值班。
2.值班地点:行政办公楼103房间
3.值班电话:0371—65790707
内 线:3605 |
附件2
教职工夏季作息时间表
上 午 8:00~12:00
下 午 15:00~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