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综合办
关于重新制作乘车证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保证新校区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也为往返于新老校区的教职工提供一个更为安全、舒适、有序的乘车环境,根据广大教职工的要求,自10月21日起所有教职工往返于新老校区将一律凭乘车证上车。现将制作乘车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学期到新校区上课的教师由教务处负责填写《新校区上课教师统计表》。经新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由教务处统一发放乘车证,学期结束后由教务处负责收回。
2、在新校区工作的院内职工请于10月16日前准备好2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并在照片背面填写好自己的名字后交本单位。由本单位统一收齐交新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便用于制作乘车证。
3、乘车证启用后,在新校区的工作人员请乘坐早7:30、下午6:00的班车上下班,其它车次原则上保证到新校区上课教师乘坐。
4、为更好的了解和掌握本学期在新校区各单位工作人员情况,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做好新校区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请院内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新校区工作人员登记表》和《新校区临时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单位领导签字后于10月16日前报新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新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2006年10月10日
附表: 1、新校区上课教师统计表.doc
2、新校区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3、新校区临时工作人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