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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放假安排暨变更作息时间的通知

( 来源:院长办公室 发布者:校办 发布日期:2006年09月25日 )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长办公室
 
关于"十一"国庆节放假安排暨变更作息时间的
 
通  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庆节假期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十一”国庆节放假安排及作息时间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及教学安排
 
    2006年“十一”国庆节放假日期为:10月1日—7日,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9月30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继续上班、上课。
 
    国庆节期间调课安排:9月30日(星期六)补上10月4日(星期三)的课,10月8日(星期日)补上10月6日(星期五)的课,10月5日(星期四)的课不再补上,补10月1日(星期日)的公休。
 
    二、值班安排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国庆假期期间,学校施行在郑校领导带班、责任单位值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本学期科级以上干部值班安排的通知》(华水政办〔2006〕11号)安排,在国庆节期间有值班任务的单位(见附件),要严格按照有关值班要求,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
 
    请各单位将本部门假期值班安排(包括值班人员和联系方式)于9月29日前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信箱”报送校长办公室刘森。
 
    三、作息时间变更
 
    自10月1日起,学校上下班时间改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教师和学生上课及作息时间保持不变。
 
    四、有关要求
 
    1.为保证节日期间师生安全,各单位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旅游。
 
    2.各单位要加强假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各种意外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知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更新日期: 2006-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