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基层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切实把工会建设成为教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根据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命名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4〕2号)文件精神,决定选树模范职工小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申报条件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
2.基层工会建设好,依法选举工会主席,教职工入会率不低于90%;
3.基层工会民主管理好,依法实行院务公开、会务公开,开展集体协商;
4.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技术创新、教学技能竞赛,团结带领教职工建功立业;
5.“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好,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活动丰富,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满意度高。
6.基层工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模范职工小家:
(1)近一年内发生过一般安全责任事故、三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的;
(2)近三年内未依法及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的;
(3)民主管理、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等制度机制不落实的。
已经获得全国总工会、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省总工会、省教科文卫体工会选树或命名的“模范职工小家”相应称号的单位不再重复申报。
二、选树推荐程序
各基层工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审批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
基层工会按条件申报模范职工小家需通过一定的形式征求会员群众意见,校工会将择优向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推荐。
三、奖励办法
经过评审,获得校级模范职工小家的基层工会,校工会将给予一定的建家经费支持。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和教职工群众意见,坚持把申报过程变为推进基层工会工作和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的过程。
2.认真填写,及时上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登记表(见附件)。申报表(一式三份),于1月16日前将申报登记表的纸质版(A3纸打印填写,骑马钉装订)上报校工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ncw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917961
附件: 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docx
校工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