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及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2027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及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09日 )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关于推荐2026年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6〕26号)和《关于推荐2026年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6〕27号)要求,结合我校创新工作室及行业名匠培育对象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我校相关对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2026年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仅限校工会已经建设或命名的校级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申报)

1.原则上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获得高级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理论和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管理经验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一劳动奖先进个人)、市级以上培育的工匠(人才)、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省级主管行政部门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在本学科领域内公认度较高,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人才为领衔人,并以领衔人姓名命名,组成相对稳定的创新团队。

2.已持续有效运行3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

3.具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基本的设施设备、明确的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够规范有序地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或创新活动,运作规范有序。

4.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积极承担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革新项目,取得显著创新成果,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充分发挥集智创新、协同攻关、技能传承等功能,有效带动本地、本行业或本单位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6.一般应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的省管企事业单位或市级产业系统(行业)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中产生。企事业单位原有建制的研发机构和班组不纳入推荐范围。已被认定为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或系统以上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的不再推荐。

(二)2026年河南省教科文卫系统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

1.政治素质过硬。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高尚,积极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2.专业能力突出。已取得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及以上技术等级(技能等级);目前仍在生产、技术一线岗位工作,在引领力、成就力、创新力、专注力、传承力等“工匠五力”方面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在技术创新、技术攻关、工艺改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行业或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获得业内广泛认可。

3.符合培育方向。推荐对象应重点面向新质生产力相关领域,优先推荐承担国家和省市重大专项的单位、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单位的人员,同时兼顾其他领域人员。培育对象应具有5年以上一线生产或技术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一线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不纳入推荐范围。

(三)2027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培育对象

1.原则上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获得高级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理论和技能水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管理经验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级以上培育的工匠人才、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省级主管行政部门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在本学科领域内公认度较高,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人才为领衔人,并以领衔人姓名命名,组成创新团队。

2.已有效运行3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

3.具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基本的设施设备、明确的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技术攻关或创新活动,运作规范有序。

4.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革新项目,取得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充分发挥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等功能,带动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四)2027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

1.引领力

(1)勇挑重担: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勇于担当,承担本单位、本行业的工作重任。

(2)追求卓越:始终秉持工匠精神,不断超越进取,突破本单位、本行业的先进水平。

(3)示范带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榜样作用。

2.实践力

(1)技能精湛:具有丰富的学科、专业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本岗位核心业务上达到本行业、本领域领先水平,获得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本行业、本领域省级以上职业技能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

(2)业绩突出:核心业务成绩连续三年在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顶尖水平,具有不可替代、至关重要的地位。

(3)持续学习: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和持续提升的韧劲,掌握本职工作之外的知识技能,或有相关学习经历。

3.创新力

(1)业务洞察:善于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探索分析、总结规律,提出解决问题、技术优化等方案,或找出疑难问题的症结所在。

(2)创新成果:持续开展技术革新改造或项目研发,形成先进工艺工法、专利、论文专著、软件著作权、行业标准等知识产权,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新技术路线、显著提升产品质量或安全生产水平等方面作出重要创新突破。

(3)价值创造:取得的创新成果、实施的技术优化等,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取得实效,形成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攻关力

(1)担当重任:参与市、厅或行业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并发挥重要作用,或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或行业的科技奖项。

(2)协同配合:具有团结协作意识,能够与科学家、工程师以及其他岗位技术技能人员顺畅沟通、形成团队,在创新链、产业链协同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

(3)直面难题:深入了解、积极研究制约本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参与解决“卡脖子”难题,或正投身于推动解决“卡脖子”难题。

5.传承力

(1)总结继承:注重学习梳理、吸收借鉴优良传统,总结、归纳、提炼已有技术技能。

(2)培养人才:积极开展师徒帮带,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培养出一批具有发展前景的中青年人才。

(3)应用智能:积极参与推动本领域知识技能的智能化、数字化,促进专业知识技能与智能工具相融合。

二、需要提交申报材料

(一)2026年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

1.《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推荐表》(附件1,盖章扫描PDF版)

2.《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推荐汇总表》(附件2,Excel版)

3.《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工作实际支撑材料提纲》(附件3,PDF版)

4.创新工作室近三年工作总结PDF版

(二)2026年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

1.《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推荐表》(附件4,盖章扫描PDF版)

2.《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附件5,Excel版)

3.《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支撑材料参考提纲》(附件6,PDF版)

(三)2027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培育对象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培育对象推荐表》(附件7,盖章扫描PDF版)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附件8,Excel版)

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培育对象工作实绩支撑材料参考提纲》(附件9,PDF版)

(四)2027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推荐表》(附件10,盖章扫描PDF版)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附件11,Excel版)

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工作实绩支撑材料参考提纲》(附件12,PDF版)

二、时间节点及报送要求

1.校内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7:00

请各基层工会完成内部审核把关,将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ncwu.edu.cn。推荐表(所在单位意见栏需有基层工会主席签字,加盖基层工会公章;推荐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份送至校工会511室。

省级申报:校工会完成校内审核遴选后,统一登录省评审系统完成材料线上报送工作,各基层工会无需登录省级评审系统,请按时把全部申报材料报送校工会。

校级申报:材料仅在校工会受理评审,不报送省级评审系统,评审完成后校内发文公布结果。材料命名规范:【基层工会名称+省级/校级+申报类别+领衔人/申报人姓名】,多个申报对象分文件夹整理。

2.严格对照文件条件审核,坚持实事求是,杜绝材料弄虚作假;涉密内容务必脱密后再报送。

3.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5093558743


附件: 2026年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及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2027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及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附件.zip


校工会

2026年10月9日

更新日期: 2026-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