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体育教学部: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教学改革创新,促进教师职业发展,2016年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决定在全省高等院校开展外语(英语及其他外语语种)教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体育教学三个科目的教学技能竞赛。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在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体育教学部四个单位中选拔教师参加河南省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教学技能竞赛选拔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张加民
副组长:王艳芳 马建琴
成 员:田卫宾 魏新强 荣四海 曹德春 刘建华
徐 震 宋刚福 丁灵濛 程乐安
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办公室主任:程乐安
二、竞赛科目及名额分配
2016年竞赛共设3个科目,分配我校12个名额:外语(英语及其他外语语种)教学5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2人、体育教学5人。
三、组织实施
1.校工会负责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及相关材料总结报送。
2.相关学院、二级工会要按照豫教工【2016】16号文件《关于在全省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及本文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选拔方案,按时上报结果及部门竞赛活动总结,内容要包括组织机构、评审原则和方法、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3.体育教学参赛按教办体卫艺〔2016〕262号《高校体育教学技能竞赛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四、竞赛要求
1.竞赛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参赛者须在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且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2.要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以竞赛选拔为契机,在教职工中掀起练技能,强素质,为教育事业做贡献的热潮。
3.要从创新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手段、教学语言、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考察教师的教学技能情况。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对未经选拔程序而直接申报者,一经发现,收回荣誉称号。
5.竞赛结果要按成绩排序,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6.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对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要积极上报并组织推广应用。
五、表彰及奖励
1.对于推荐参加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获奖的教师,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将对竞赛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特等奖获得者,将被推荐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一等奖获得者将被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授予“河南省教学标兵”称号。
2.奖励:校工会将对获奖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六、材料报送
1.上报参加河南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者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 “河南省教育系统2016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1份 (A3纸双面打印);
(2) 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
(3) 所授科目教案1份;
(4)2014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负责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5)同教案课堂教学实录DVD光盘1份;(光盘实录影音限所教课程全过程,不得超时)。
报送的先进事迹材料、教学教案须用A4纸打印。凡申报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接收、不得参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选手做好备份。
相关学院请务于6月15日前将参赛者材料、本单位选拔总结报告报送到校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程乐安 联系电话:65790771
地址:龙子湖校区12214房间
附件1:河南省教育系统2016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2:河南省教育系统2016年度教学技能竞赛选手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校工会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