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将对2019年校级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9年立项的全部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包括:培育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课程思政专项。(见附件1)
2.2017年立项但延期的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和限期整改的项目(见附件2和附件3)。2017年延期和限期整改的教改项目今年必须结项验收,不能按时结项的,将按照相关文件处理。
二、验收方式
1.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课程思政专项由学院组织验收。
2.校级重点项目并同时是省级项目的,参加省级验收,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3.拟申报优秀等级的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课程思政专项在单位结题验收的基础上,还需参加学校验收。
4.校级验收“优秀”的项目可以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5.各教学单位应组建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制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方案(验收时间、地点必须注明),并提前一周报教务处教研科备案,教务处将进行抽查。
6.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华水政〔2017〕10号)(见附件4),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用或获得厅级以上奖励或通过合法机构查新,查新结论为国内先进及以上的,验收结论可直接确认为“优秀”。(需注明学校教改项目资助字样,且仍需提交结项报告一份)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校级验收需要提交《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一式7份(见附件5);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成果支撑材料一式3份;结题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6)。
2.学院结题验收工作一般应于9月13日前结束,并向教务处提供结项材料(同上)一式一份进行备案。
3.上述结项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南426B),截止时间为9月15日。院级验收项目与校级验收项目要分开填写汇总表、分别提交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wangyiqing@ncwu.edu.cn。
附件1:关于公布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华水政〔2019〕242号).doc
附件2:关于公布2017年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华水政文〔2019〕212号).doc
附件3:2017年教改限期整改项目.xlsx
附件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附件6:结题验收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