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按时完成以下各项内容:
一、下学期课表确定后,教学秘书及时通知任课教师。
二、将实践教学任务盖章后发给指导教师(不在整个周次进行的环节要注明具体日期时段)。
三、课表确定后,每位任课教师根据本人的课表,依据课程大纲要求制定授课计划,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和讲义、制作多媒体课件,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每位任课教师须按教务处规定的格式(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区下载)填写《教师授课计划》;在节假日(如国庆节、中秋节、2023元旦放假方案详见通知后续内容)期间有授课任务的教师,不安排授课内容,须注明“放假”字样;在《教师授课计划》中授课内容为实验时须注明实验时间、实验地点、实验内容等信息,并在备注栏显示“见实验教学计划表”或“见实验室课表”字样;两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教学任务时,须在每次授课内容的备注栏中注明授课教师姓名。
四、任课教师根据授课计划、学生课表,列出实验项目及开出时间,与有关实验室主任协商每个实验具体开出时间,正确填写《实验教学计划表》。
五、关于教师填写中秋节、国庆节、2023元旦假期“教师授课计划”的说明:
1.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
2.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上班,补10月3日(星期一)、10月9日(星期日)上班,补10月4日(星期二);
3.元旦:2023年1月1日放假,具体调休安排另行通知。
六、下学期开学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不及格考试课程补考时间待定,需等成绩录入完,再组织,各学院须采取有效途径使本单位学生能获悉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门课程考核成绩,提前通知不及格学生做好补考工作。另外,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同下学期补考同学一起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本人成绩册,各单位需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考试准备。补考不办理缓考。考查课补考由课程所属学院安排,本学院学生补考的考查课程涉及外单位的,一定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七、下学期第一次上课的青年教师利用假期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各学院做好指导工作,切实保证上课质量。
八、下学期的课程排好后,第一周的课不允许调课,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九、其它
各学院统计跟随2022级新生重补修军训的学生信息,汇总表于9月3日前报教务科。
教务处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