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8日 )

各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号)文件精神,现将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程序:

①学院提交转专业实施细则→②学生提出申请→③转出学院审核→④教务处复核→⑤转入学院综合考核→⑥转入学院确定初步名单报教务处→⑦教务处对转专业名单进行审核和公示→⑧主管校长审批→⑨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和批准,学生处发放《学籍异动单》→⑩学生持《学籍异动单》办理转专业手续。

二、时间安排:

(一)2022年12月18日前,各学院将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

(二)2023年2月20日,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进行提出申请,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资料。逾期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三)2023年2月21日,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四)2023年2月22日~2月23日,教务处复核后将复核结果交转入学院。

(五)2023年2月24日~2月25日,转入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在“教务系统”进行审核,确定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反馈至教务处。

(六)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教务处对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后,在教务系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转学生处。

(七)2023年2月28日~3月1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和批准,学生处发放《学籍异动单》,并将审核后的学生名单汇总表交回教务处。

(八)2023年3月2日~3月5日,转专业学生持《学籍异动单》完成各项转专业手续,转入新专业学习。

三、注意事项:

(一)凡转专业的学生,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领取《学籍异动单》的学生逾期不办理转专业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三)转入新专业后,应补修新专业未修读的课程(与原专业相近或相同课程直接认定,可以不再申请补修),转专业学生须根据相关通知规定合理安排补修课程学习时间。

教务处 学生处

2022年12月8日

更新日期: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