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开学初各项工作安排如下,请及时通知到相关教师和学生:
一、本科教学安排工作
1.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本学期教学工作于开学第一周(2月20日)正式开始,采用线下教学方式。如遇疫情,将实施分区管理,及时减少人际接触,调整教学安排,启动线上教学方案。任课老师依据课表安排组织教学,同时通知课程承担学院将金工实习(工程训练)安排以及大类分流专业的信息通知到任课老师,提前做好教学活动安排。
2.重视开学第一课。返校后及时安排“开学第一课”,采取多种形式阐释防疫政策,普及防疫安全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政教育。
3.完善课程补选。开学第一周进行课程补选工作,全校开放有余量公共任选课,供未完成素质类学分修读的学生选修。
4.教学调整。开学第一周进行本学期课表存档等相关准备工作,第一周不安排课程调整;开学第二周(2023年2月27日、28日)进行特殊情况的课表调整工作。
5.教学督导检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2月19日前完成第一周领导干部听课的课表准备工作。
二、教务系统培训
时间:2023年2月23日下午14:30
地点: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一楼多功能厅
参会人员:各单位负责教学工作的教师
内容:教学计划、任务、排课、成绩录入、工作量核算等
三、补考安排
1.补考时间:2023年3月4日~5日
2.补考学生范围: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的学生、上学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补考不办理缓考。证件丢失的需要提前到相关部门补办。
3.补考课程范围: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中所有理论课程(考试详细安排见后续通知)。
4.补考组织工作:
①考试课程的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②考查课程的补考由学生所在单位根据学生不及格情况联系课程承担单位组织实施;
③各类实践环节、实验类课不安排补考,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在办理重新学习手续后,随本专业低年级进行重新学习;
④全校公共选修课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可按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选择全校公共选修课中的其他课程进行修读(选课工作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不及格的课程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注销)。
四、转专业工作安排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号)文件精神和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开学第一周进行2023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转专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转专业手续,转入新专业学习。
五、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2日。未参加2022年12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并报名延考的同学可参加考试。
六、辅修学士学位教学相关工作
1.本学期各年级辅修学士学位各专业课程原则上从第三周开始安排,开学第一周至第二周落实辅修专业的教学任务,保障辅修专业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各相关学院应合理安排各项教学内容(避开大型考试及国家法定放假时间),并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
2.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进行收费,交费学生名单于3月3日前盖章后交教务科。
七、毕业审核
依据2023届毕业生毕业前成绩审核工作安排,进行2019级毕业生成绩预审核工作。2023年4月13日进行毕业审核,要求2023年3月10日19时前录入重补修成绩。
八、专业分流
本学期进行专业分流的大类招生专业,由于教务系统中的学生专业信息尚未改动,所在学院需要将分专业课表安排通知到每一位相关学生。学生上学期末在教务系统中选修的素质类选修课可以按照本学期素质类选修课课表进行上课。
九、资料提交
1.2022-2023(2)学期任课教师填写《课程授课计划》,各学院将《课程授课计划》收齐在学院存档保管;
2.汇总2022-2023(1)学期所有跟低年级重补修的考核纸质成绩单(含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于2月27日前报教务科;
3.考试课程试题提交。本学期所有考试课程须在第六周(3月31日)和第十周(4月28日)前提交考试试题及答案两套(A、B卷),各学院须将课程考试试题汇总后连同汇总表按时交考试科。各学院需加强理论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工作的检查及审核工作。
教务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