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开学初各项工作安排如下,请及时通知到相关教师和学生:
一、教学工作
本学期教学工作于开学第一周(8月28日)正式开始。任课老师依据课表安排组织教学,同时课程承担单位将金工实习(工程训练)安排通知到任课老师,提前做好教学活动安排。
二、开学第一课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学子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各教学单位需做好“开学第一课”相关工作,并及时开展相关活动。
三、授课计划
任课教师需按实际授课节次填写授课计划。本学期开始,授课计划需按照要求上传教务系统,上传步骤见附件1(需要教学单位先设定录入人)。截止时间:8月31日18:00。相关教学工作人员在系统查看授课计划步骤见附件2。
四、期初教学检查
1.各教学单位全面检查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关注新教师教学准备情况,9月1日前提交检查总结,交质量科;
2.领导干部听课表。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8月27日前完成第一周领导干部听课的课表准备工作;
3.教学质量评价申请。晋升(讲师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需提前1年申请。本学期具体工作安排见后续质量科通知。
五、教学安排调整
1.各教学单位需再次核实课表有无多排、少排、周学时过多等问题。如有及时做出调整;
2.第一周不安排课程调整。开学第二周(2023年9月4日、5日)进行特殊情况的课表调整工作(同一门课程多位老师上课的,请按照实际排课时间调整课表)。
六、调停课流程
本学期开始,任课教师需要调停课的,须至少提前一天在教务系统提出调、停、补课申请,经课程归属单位教学办审核,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对于调(停)课理由不充分、证明材料缺失、信息填写不完整等情况,不予受理。教务处将不定期对各教学单位调(停)课材料进行检查。
七、课程补选
1.选课类别。公共任选课(有余量的)、大学物理A(2)/B(2),线性代数A,测量学C;
2.选课时间。2023年8月25日8:00-2023年8月30日17:00;
3.本次选课结束后,不再安排课程补选,请未及时选课的同学按时选课(特别是专业分流后未选课的学生)。
八、教材发放
8月26日、27日,在校本科生教材发放,详见后续通知。2023级新生教材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九、补考安排
1.补考时间:2023年9月2日~3日
2.补考学生范围: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的学生、上学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补考不办理缓考。证件丢失的需要提前到相关部门补办。
3.补考课程范围: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中所有理论课程(考试详细安排见后续通知)。
4.补考组织工作:
①考试课程的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②考查课程的补考由学生所在单位根据学生不及格情况联系课程承担单位组织实施;
③各类实践环节、实验类课不安排补考,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在办理重新学习手续后,随本专业低年级进行重新学习;
④全校公共选修课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可按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选择全校公共选修课中的其他课程进行修读(选课工作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不及格的课程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注销)。
十、2020级军训补训和重修
2024届毕业生(2020级)需要军训补训和重修的学生,各教学单位汇总学生名单后,报学校武装部。补训学生需提供未军训原因及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2023级新生入学考试
2023级新生入学考试时间定于9月14日下午15—16点进行,花园校区、龙子湖校区、江淮校区同时进行。
十二、2023级新生选课
2023级新生定于9月21日8:00点开始选课(体育、少量通识类选修课),花园校区、龙子湖校区、江淮校区同时进行。
十三、工作量校对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工作量已核算完毕,请各教学单位通知老师登录教务系统再次核实工作量,核算无误后,各教学单位需提交附件3,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交教务科401B。截止时间:9月3号18:00。
十四、辅修学士学位教学相关工作
本学期各年级辅修学士学位各专业课程原则上从第三周开始安排,开学第一周至第二周落实辅修专业的教学任务,保证辅修专业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各教学单位应合理安排各项教学内容(避开大型考试及国家法定放假时间),并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
十五、2022届重补修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分制学费收费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92号),2022级及以后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升本学生实施重修收费制度。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需要重修的学生,了解学校相关政策。
十六、2023级“汪胡桢实验班”遴选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汪胡桢实验班”实施办法》,本学期初将开展2023级本科生“汪胡桢实验班”遴选工作,详见后续通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十七、推免研究生工作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华水政[2022]137号)有关规定,本学期初将开展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附件1:授课计划上传步骤.docx
附件2:查看授课计划步骤(教务人员、校督导).docx
附件3:教学单位工作量核算说明.doc
教务处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