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华水政〔2023〕17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华水政〔2023〕173号)执行,各学院制定实施细则。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学院及相关单位报送实施细则:各学院制定实施细则,并于9月19日前报教务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guohaibin@ncwu.edu.cn),实施细则要在推荐单位进行公示。
(二)个人申报:2023年9月19日-20日(申请书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学生个人进行申报。
(三)推荐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及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推荐单位公示5日。
(四)推荐单位公示期满后,9月26日下午17:00点前将推荐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处网站下载)。
(五)学校审查,校内公示10日(教务处网站和华水教务微信公众号)。
(六)学生本人上传信息:9月28日。
三、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材料均不予退还,原件审验后退回):
(一)《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3份;
(二)加盖所在学院印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三)全国大学生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3份);
(四)学籍学历信息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学生处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五)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3份);
(六)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支撑材料有效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按申请表中顺序排列,左侧简装(请勿豪华装订)。
四、联系人
教务处,郭老师,联系电话:0371-69127231
校纪委,杨老师,联系电话:0371-65790226
附件1.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汇总表.xls
附件3.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pdf
附件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23-173号).pdf
附件5:教学单位实施细则(汇总版).pdf
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